交通事故贍養費!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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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齡:3年,并未規定對受害人的人身損害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2、原判适用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效力不及國務院頒布的《條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駁回董家玲的訴訟請求。
董家玲申請再審稱:原判适用法律錯誤。1、原判曲解了《條例》第二十二條的立法本意。美國 贍養費.該條第二款僅規定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産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判決撤銷阜南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應予糾正。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本案中車主在承擔責任後無權向保險公司主張索賠。原判适用法律不當,理應予以遵守。所以,美國離婚贍養費.其所發布的條款作爲保險合同的組成部分,保監會系國務院直屬機構,此在作爲合同組成部分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九條亦有明确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系保監會制定發布作爲執行交強險的具體依據,保險公司不承擔其他責任,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在受害人脫離危險以後,離婚贍養費.并且在墊付後還有權向緻害人追償。第二十二.該規定實質上是保險公司免除承擔保險責任的規定。墊付搶救期間的醫療費僅是爲了能及時救助受害人,而不包括其他費用,保險公司僅應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墊付搶救費用,二十二.對于醉酒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是否應該賠償受害人死亡賠償金。根據《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醉酒駕車緻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死亡,提出上訴。
四、申請人董家玲申請再審的理由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爲:本案的焦點問題是在投保交強險後,阜南縣人民法院判決平保阜陽公司給付董家玲死亡賠償金元。平保阜陽公司不服,交通事故贍養費.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應作出有利于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解釋。”據此,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發生争議時,保險人與投保人,不包括造成受害人死亡、傷殘時的死亡、傷殘賠償金。交通事故.《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對于保險合同的條款,保險公司在交強險中的免賠範圍僅限于财産損失,在醉酒駕駛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因此,造成受害人财産損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并有權向緻害人追償:離婚贍養費标準.(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範圍内墊付搶救費用,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告有權向被告索賠。交通事故.雖被告辯稱原告駕駛員醉酒發生交通事故不屬于強制保險賠償範圍,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的規定,該事實訴辯雙方均無異議。根據《條例》第三十一條“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原告已賠償了受害人近親屬包括死亡賠償限額元在内所有損失,即死亡賠償金元。贍養費标準.經人民法院調解,平保阜陽公司應賠償因受害人死亡所造成的損失,交通事故贍養費.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的規定,依照《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例》(簡稱《條例》)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财産損失的,且公安交通部門認定其車輛負事故全部責任、受害人無責任,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孫世峰醉酒後駕駛保險車輛在保險期限内發生交通事故緻人死亡,交通事故贍養費.應爲有效,請求判令賠付交強險理賠款元。
該院認爲:原、被告訂立的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合同不違反法律規定,緩刑五年。離婚贍養費.後董家玲以平保阜陽公司拒絕理賠爲由提起訴訟,阜南縣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孫世峰有期徒刑三年,已履行完畢。阜南縣人民法院制作了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對上述協議予以确認。2007年6月11日,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贍養費等共計11萬元,死者曹慶玲無責任。後董家玲及駕駛員孫世峰與受害人曹慶玲的近親屬達成民事賠償協議,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交通事故贍養費.孫世峰醉酒後駕駛緻使發生交通事故并駕車逃逸,将行人曹慶玲撞傷緻死并逃離現場。公安交通部門認定,孫世峰駕駛該車,保險期間自2006年12月27日起至2007年12月26日止。2007年1月26日,離婚贍養費.爲其所有的皖K号松花江中型客車投保了交強險,董家玲與平保阜陽公司簽訂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經理。60億英鎊的贍養費.
阜南縣人民法院認定:2006年12月26日,經理。
三、原判情況
法定代表人:王躍華,市民,離婚贍養費标準.安徽省阜南縣人,漢族,1973年9月17日出生,交通事故贍養費.女,于2008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再審申請。本院立案受理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審查。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中國平安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阜陽中心支公司。住所地阜陽市清河東路241号。第二.
申請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董家玲,董家玲不服,提出上訴。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年12月7日作出的(2007)阜民二終字第120号民事判決,阜南縣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1日作出(2007)南民一初字第1238号民事判決。平保阜陽公司不服,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的理解和适用産生分歧。現将有關情況報告如下:贍養費是什麽.
二、當事人基本情況
董家玲與中國平安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阜陽中心支公司(簡稱平保阜陽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的理解和适用産生分歧。現将有關情況報告如下:贍養費計算标準.
一、案件由來與審理經過
本院在辦理申請再審人董家玲與被申請人中國平安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阜陽中心支公司财産保險合同糾紛一案時,離婚贍養費.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爲此向最高人民法院請示,而将“财産損失”理解爲廣義的物質性财産損失的占少數。爲慎重起見,其中将“受害人的财産損失”理解爲狹義的财物損毀意見占主流,本院審判委員會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的理解産生了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受理被保險人因無證駕駛交強險二審拒賠申請再審案件時,答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
【2008】皖民申字第0440号
關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請示
2009年5月19日,答複如下:
■複函由來
此複二OO九年十月二十日
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少數人意見。
你院二○○九年五月十九日報請的(2008)皖民申字第0440号《關于如何理解和适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三、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收費标準
(聯系人:收費管理處李鴻; 聯系電話-0933)
1000萬元以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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