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14-8-29 12:42:45

說明劉燕系在心髒尚未完全停跳時被人用單刃刺器(匕


河南省鄭州市中級公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摘要)



公訴機關河南省鄭州市公民檢察院。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轉運,男,1939年10月13日降生,漢族,鄭州市金水區柳林鎮關虎屯村一組農民,住鄭州市勝崗中街151号,贍養費标準.系被害人劉燕之父。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任素勉,女,1940年1月11日降生,漢族,鄭州市金水區柳林鎮關虎屯村一組農民,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劉燕之母。

囑托代理人王衛東、李瑩,河南宇法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人黃新,男,未完.1970年11月20日降生,漢族,大學文明,北京世紀智能軟件公司職員,住鄭州市東明路26号院8号樓70号。因涉嫌犯有心殺人罪于1998年10月26日被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監視栖身,同年11月3日被拘禁。現押于鄭州市第一看守所。

辯護人顧永忠,天達律師事務所律師。交通事故贍養費.

辯護人王錫慶,河南天坤律師事務所律師。

河南省鄭州市公民檢察院以鄭檢起訴(2001)16号起訴書指控原告人黃新犯有心殺人罪,于2001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在訴訟進程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然(觸及私人隐私的局部不公然)開庭實行了歸并審理。鄭州市公民檢察院代理檢察員付海慶、劉冰出庭幫助公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轉運、任素勉及其囑托代理人王衛東、李瑩,原告人黃新及其辯護人顧永忠、王錫慶,判斷人王自強、田川嶺到庭出席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鄭州市公民檢察院指控:60億英鎊的贍養費.1998年10月23日夜11時30分許,原告人黃新與其女友劉燕在同村的王三梅家因打牌爆發口角,後一同回到勝崗村151号二人住處。第二天早上9時許黃新脫節住處回其父母家。10時30分左右,劉燕父親劉轉運上樓查電話線時發現劉燕被害。經法醫判斷:劉燕系被别人扼勒頸部并用單刃刺器刺傷左頸部緻機械性窒息歸并失血性休克而物化,物化韶華約在1998年10月24日1時許。公安機關經過現場探訪以及訊問原告人黃新,同時根據法醫對劉燕物化韶華的判斷證實:劉燕被害時黃新永遠在犯警現場,實踐了殺害劉燕的行爲。

針對上述指控,說明劉燕系在心髒尚未完全停跳時被人用單刃刺器(匕.公訴機關提供了原告人供述、劉轉運等證物證言、判斷結論、現場勘查筆錄,以及相關查證境況的說明等證據。公訴機關以爲,原告人黃新有心非法剝奪别人生命,緻一人物化,其行爲已組成有心殺人罪,提請本院依法處分。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央浼依法根究原告人黃新的刑事職守,并賠償喪葬費、停屍費、奉養費及心靈失掉費合計元。

原告人黃新辯白稱:交通事故贍養費.其沒有殺害劉燕。其辯護人辯護稱:被人.公訴機關僅依據關于劉燕物化韶華的判斷結論這一與其他證據相抵觸的直接證據,指控原告人黃新組成有心殺人罪,贍養費起訴狀.危急不相符“證據應該确實充溢”的法定證明法式。(1)原告人黃新沒有有心殺害劉燕的犯警念頭;(2)起訴書認定的劉燕物化韶華與刑事技術判斷書記載的劉燕屍體的屍斑、角膜、瞳孔等屍呈形象顯着不符;(3)從死者體内檢出并非黃新所留的“大宗精子”說明,劉燕有可能是在從黃新脫節劉燕到劉轉運發現劉燕被害之間的2個多小時内被别人所害;(4)劉燕被害一案應定性爲強奸殺人案。美國離婚贍養費.

在法庭審理進程中,控辯兩邊對公訴機關提供的全盤證據實行了質證。現查明:贍養費是什麽.

1、公訴機關提供的原告人黃新的全盤供述材料、劉轉運、任素勉、王三梅等證物證言以及黃新當庭供述,證明了案發前一天早晨,黃新和劉燕在王三梅家打牌時爆發口角、案發當天黃新脫節家時與劉燕之母任素勉的對話、脫節家後幫其姐買電腦配件以及劉轉運發現其女兒劉燕被害物化等實情,贍養費标準.黃新供稱沒有殺害劉燕,自案發的當天夜裏直至次日上午9時許,其和劉燕永遠在一起,且脫節家時劉燕還活着。

辯護人辯護稱:黃新供述證明,黃新脫節時劉燕還活着;黃新與劉燕爆發口角之事不能證明黃新具有殺害劉燕的犯警念頭。

2、公訴機關提供的劉燕被殺案現場勘查筆錄記載:現場位于鄭州市金水區勝崗中街151号三樓西側,爲一室一廳居室,門鎖完整,無撬壓陳迹;廁所外窗封閉,紗窗封閉,60億英鎊的贍養費.未見攀爬陳迹;卧室西側、南側窗戶均爲鋁合金推拉窗,窗上未見攀爬陳迹。鄭州市公安局(98)公法醫鑒字第243号刑事技術判斷書“現場境況”一欄記載:“現場位于勝崗一隊151号二樓一居室内”。

辯護人辯護稱:鄭州市公安局(98)公法醫鑒字第243号刑事技術判斷書“現場境況”一欄記載的“現場位于勝崗一隊151号二樓一居室内”是缺點的;現場照片顯示:卧室西側窗戶鋁合金推拉窗及紗窗均呈封閉狀;卧室南側窗戶鋁合金推拉窗封閉、紗窗封閉。

3、鄭州市公安局(98)公法醫鑒字第243号刑事技術判斷書記載:交通事故贍養費.“根據屍檢境況,死者頸前及右側有散在片狀擦傷及皮下出血,甲狀軟骨程度有一程度走向的環形閉鎖式索溝,頸部皮下及肌肉組織出血,集合顔面部青紫腫脹、眼結膜點狀出血、心肺外膜下點狀出血等窒息征象,美國離婚贍養費.說明劉燕生前曾被人扼頸(手)、勒頸(電源線)緻機械性窒息。死者頸部插一匕首,檢驗見其創道斜向内後下方,緻左側頸内靜脈領會創、左側鎖骨下動脈一分枝橫斷,左胸腔内大宗積血,集合屍斑較淺淡、兩肺慘白等失血征象,說明劉燕系在心髒尚未完全停跳時被人用單刃刺器(匕首)刺傷左頸部緻大宗失血。”“劉燕系被别人扼勒頸部并用單刃刺器刺傷左頸部緻機械性窒息歸并失血性休克而物化。”

辯護人辯護稱:由于兇器之一的匕首原因不明,兇器上也沒有提取到指紋,沒有證據證明是黃新實踐了用手扼頸、用電源線勒頸并用單刃刺器刺傷劉燕左頸部緻劉燕物化的行爲。

4、鄭州市公安局(98)公法醫鑒字第243号判斷書,離婚贍養費标準.公安部(99)公物證鑒字第3904号物證判斷書,最高公民檢察院(2000)高檢技鑒第05号判斷書和省、市公、檢、法及金水公安分局的法醫關于劉燕物化韶華會議紀要,證明劉燕的物化韶華爲1998年10月24日1時或許2時許。 辯護人辯護稱:其一,劉燕的物化韶華是根據屍冷這一獨一屍呈形象做出的結論,未現實探讨死者那時赤身裸體、大宗失血并置于非木質地闆上等這些影響屍冷進而影響物化韶華推定的重要要素;其二,243号刑事技術判斷書記載,死者“屍斑漫衍于屍體背側未受壓部位,淡紫赤色,指壓局部褪色”,美國離婚贍養費.“角膜透亮”,“瞳孔圓形散大,直徑約0.5cm”,根據巨子法醫學文獻,上述屍呈形象應區别孕育爆發于死後2-3小時、1小時以内和4小時以内,被害人的這些屍呈形象均不相符已物化12小時的形象,解釋上述法醫判斷關于被害人已物化12小時的推定是不确實的;其三,公安部(99)公物證鑒字第3904号物證判斷書沒有判斷人簽名;關于劉燕物化韶華會議紀要不是刑事訴訟法端正的證據品種中的證據,不具有證據服從;最高公民檢察院(2000)高檢技鑒第05号判斷書是根據鄭州市公安局(98)公法醫鑒字第243号刑事技術判斷書作出的。

5、公訴機關提供的公安部(98)公物證鑒字第3059号物證檢驗告訴記載:“劉燕的陰擦拭檢見大宗精子,并檢出A、B型精神”。經公安部(98)公物證鑒字第3276号物證判斷書、(2001)公物證鑒字第2303号物證判斷書證實,該精子DNA基因型與黃新DNA基因型不同,60億英鎊的贍養費.亦不是徐良國等六人所留。

辯護人辯護稱:其一,完全.死者體内有别人“大宗精子”的保存解釋,劉燕被害的韶華應爆發在24日早晨9時許黃新脫節劉家之後;其二,根據公安部的三份判斷書中對“扼要案情”均描繪爲“劉燕被強奸殺害”這一實情,本案應定性爲強奸殺人案。

根據上述控辯兩邊對以上證據的質證,本院以爲:

1、現有證據認定原告人黃新殺害劉燕的念頭實情不清,證據不敷。

2、現有證據顯示,兇手殺害劉燕時所利用的門徑是用手扼頸、用電源線勒頸并用單刃刺器刺傷左頸部,緻劉燕因“機械性窒息歸并失血性休克而物化”,說明劉燕系在心髒尚未完全停跳時被人用單刃刺器(匕.而現有證據不能證實原告人黃新實踐了這一向接、實在的殺害行爲。

3、指控原告人黃新犯有心殺人罪的證據,隻相關于被害人劉燕物化韶華的判斷結論這一個獨一的直接證據。辯方對該證據提出了異議,即根據刑事技術判斷書記載的被害人屍斑、角膜、瞳孔等屍呈形象,依照法醫學文獻推定的物化韶華與判斷書關于劉燕物化韶華的判斷結論之間保存着顯着抵觸。對待該抵觸,現有證據不能将之消除。

4、死者劉燕陰道分泌物中的“大宗精子”,是何人何時所留、劉燕遇害前能否被别人強奸。對這些巨大疑點,現有證據不能予以合理消除。在心.

據此,鄭州市公民檢察院指控原告人黃新實踐殺害劉燕的行爲實情不清,證據不敷,指控罪名不能成立,不予幫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央浼原告人黃新賠償之訴請,因認定原告人黃新殺害劉燕的證據不敷、指控的犯警不成立而不予幫助。原告人黃新及其辯護人關于指控黃新犯有心殺人罪的實情不清、證據不敷的辯白、辯護見地成立,予以接受。依照《中華公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三)項、最高公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公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題目的解釋》第一百七十六條第(四)項之端正,判決如下:

一、原告人黃新無罪。

二、原告人黃新不擔任民事賠償職守。60億英鎊的贍養費.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始末本院或許直接上訴到河南省初級公民法院。書面上訴的,應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正本兩份。


贍養費是什麽
尚未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說明劉燕系在心髒尚未完全停跳時被人用單刃刺器(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