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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區黎民法院違犯管轄權審理案件,卷中兩邊戶口本、身份證都證明涉案法院違犯法定序次。審訊監視序次等法律法則,栖霞區黎民法院本身是不能自動幫我兒子,僞造法律文書涉案法官執法犯法.告我兒子的監護人父親的我。屬序次再次違法。僞造的安祖賽弗.悉數涉案法院沒有校正序次違法。法官.
栖霞區黎民法院2010栖民初字第228号判決下達後,劉惠敏和我兒子沒有上訴、沒有請求再審,同時劉惠敏對栖霞區黎民法院2010栖民字第228号判決請求奉行已畢。僞造文書罪.結案後,僞造的安祖賽弗.涉案法院涉案人員裁判兼運帶動,捏造法律文書、損毀我向法院提供的證據。友益文書.這個事實,我們從法院複印并蓋上法院公章的證據不妨充裕證明。事務性文書.是招緻訴訟瓜葛的來源,法律.悉數的訴訟舉證期内,僞造文書罪.劉惠敏都沒有舉證,都是涉案人員裁判兼運帶動的犯科改判,招緻我90歲父親和母親的一身财富被法院當着夫妻财富瓜分。羞辱.我90歲父母癱瘓3年在床的護理費、醫藥費等各種高額費用,都是我借債保衛雙老的生命。兩邊2003年經濟離開後,法律文書.我借債買的房産,房産證也是我一人名字,涉案人員用犯科手段,分屢次犯科判給劉惠敏。僞造的安祖賽弗.購房債權要我承受(劉惠敏本身和庭審筆錄證據,都供認兩邊經濟确鑿曾經離開,2010栖民初字第228号判決也采信了這個事實,但是在法院犯科提起再審以及高院裁定,僞造文書罪.都否認這個主要事實),我被法院扣得惟有1000元生活費,涉案.90歲父母留下的看病護理等債權沒手腕還,僞造法律文書涉案法官執法犯法.借債購房債權沒有手腕還。犯法.法院在離婚案件應當一并處分的4個漏判局部,羞辱法律.涉案法院不處分。僞造文書罪.另案起訴後,玄武法院一件起訴案件而今都不受理,僞造的安祖賽弗.另一件開庭4次後用各種犯科理由采納我的起訴。法律.一句話,涉案人員想盡一切手腕折騰當事人,協助劉惠敏攻陷我的房産。事務性文書.這裏要表明的是:2013年12月30日開庭後,其後3次劉惠敏都不到庭,其中2次出席開庭,僞造的安祖賽弗.最終玄武法院采納我的起訴,羞辱法律.我上訴南京市中院,也不立案,向玄武法院紀委、中院紀委反映,至今都沒有用率。結論:涉案人員用各種犯科手段,用裁判兼運帶動手段,侵占我的合法利益。恥辱了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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