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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長派警員爲他追債,刑警隊長替他隐匿罪證,法院庭長假造文書助他非法牟利
茂名黑老大“左手是公安右手是法院”
●相關消息溺職侵權案3年辦了226人
茂名市茂港區原公安分局局長楊強回護黑社會,竟派警員替黑老大追債(詳見本報昨日A03版)。不過,被楊強所回護的黑老大李振剛靠山不止一個。筆者從廣州市檢察院得悉,死海文書.在其時的茂名,刑警副大隊長李永才爲他隐匿罪證,區法院民庭庭長何銘傑爲他假造文書,推廣局書記員梁彬濫用職權助他追債,他們之間仿佛變成了一張巨網。本地一位商人這樣說,“李振剛有人大代表身份的掩護,僞造文書罪.他左手是公安,右手是法院,公安局和法院雷同是他家開的一樣。”
2010年7月,廣東省國民檢察院指定廣州市檢察院反溺職侵權局偵查李振剛黑社會本質組織犯法的“保護傘”,随後反渎局派員奔赴茂名,并從中獲取了高達80多萬元的非法利益.經過長達半年的偵查,“抓傘”獲勝。該院公訴部門已将其中3人聯同李振剛等黑社會本質組織犯法一并起訴,利益.并于本年5月16日在廣州市中級國民法院開庭審理,僞造的安祖賽弗.案件現正處于審訊階段。友益文書.
刑警副大隊長隐匿罪證緻案件無法起訴
據廣州市檢察院先容,以李振剛爲首的黑社會本質組織于2001年前就在茂名電白縣開設賭場、發放高利貸、綁架恐吓、挑釁鬧事,事務性文書.告急影響了本地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經濟秩序。2001年5月31日,茂名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偵查以李振剛爲首的黑社會本質組織,李永才被任命爲該專案組的質料小組組長。死海文書.随後,李永才在案件偵查終結建造起訴主見書的曆程中,蓄意隐匿了李振剛團夥欺詐恐吓林某1500萬元、蓄意輕傷羅某某、綁架林某某兄弟等三宗主要犯法實情和證據,招緻該案證據不敷、實情不清,末了被作不起訴處理,公務文書.使李振剛等人隐匿了法律的制裁。
黑社會本質組織頭頭李振剛被“放生”之後,繼續糾集相關人員在茂名、廣州等地開設賭場、發放高利貸,一貫獲取非法利益。李永才作爲茂名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明知李振剛涉黑團夥繼續以違法犯法爲業,仍有意放浪該涉黑團夥的違法活動,從2006年起,其還與黑惡權勢通合一氣,出資參與違法發放高利貸,僞造文書罪.并從中獲取了高達80多萬元的非法利益。
2010年7月23日,李永才因涉嫌秉公枉法罪被廣州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同年8月13日,經廣東省國民檢察院照準,依法對其捕獲。2011年1月7日廣州市檢察院反渎局以秉公枉法、納賄罪偵查終結,移送起訴。取了.
法院民庭庭長親身假造法律文書幫追債
據廣州市檢察院先容,何銘傑在任茂名市茂港區國民法院民庭庭永遠間,詐騙庭長職權,爲李振剛黑社會本質組織放債、追債、收債高利貸犯法活動提供支持,從假造借貸合同、立案、開庭、判決、推廣“一鼓作氣”,死海文書.把受益人的合法财富、股權、土地等權益以司法道路轉移到李振剛團夥名下,保護李振剛謀取巨額非法高利貸收益。
賴某某曾于2007年5月至7月間向李振剛借高利貸本金國民币1650萬元,在2008年3月歸還600萬元之後有力清償。友益文書.李振剛團夥盤算并吞賴某某位于廣州荔灣區的一幅價值國民币2657萬元的工業用地使用權,以到達獲取非法利益目标。何銘傑爲了支持李振剛告竣這一目标,竟蓄意違抗實情和法律,于2008年7、8月間親身建造了賴某某借款合計2350萬元的5份子虛借據和民事起訴書,再假造了相關開庭筆錄、合議庭筆錄、民事調和書等法律文書,然後依照假造的文書推廣,非法.将該幅土地使用權逼迫推廣到了李振剛團夥名下公司全體,到達侵占的目标。
根據省檢察院指定,廣州市檢察院于2010年8月11日對何銘傑以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立案偵查。公務文書.同年12月20日以民事枉法裁判罪、納賄罪移送稽察起訴。
推廣局書記員打亂推廣圭表強行收債
梁彬任茂名市茂港區國民法院推廣局書記員時期,夥同何銘傑與李振剛團夥勾串,屢次濫用司法推廣權,對本不應優先支撥的平常債務和高利貸經過子虛的民事訴訟等不法手腕,将受益人和第三人的财富推廣到李振剛團夥名下,爲其牟取非法利益。
2006年6月,梁彬埋頭當真執掌順安大廈推廣。廣州市順安房地産開發無限公司得到了位于本市海珠區改造路順安大廈的開發資曆,僞造文書罪.但由于資金不敷,該公司法人代表蔡某某從2004年1月至10月先後5次向李振剛借款合計國民币200多萬元後,有力歸還。李振剛于2005年1月威脅蔡某某寫下了23張面額均爲100萬元,合計2300萬元的借據,法利.李振剛憑此子虛借據請求法院民事裁定。在推廣曆程中,茂港法院查封了順安公司開發的順安大廈,将順安大廈變賣5400多萬元。僞造法律文書.因順安大廈觸及多個債務糾纏,該推廣款本應遵遵法律法則優先支撥土地出讓金、契稅、拆遷費和工程款,再從殘剩推廣款中按比例分配給一般債務人。爲了知足李振剛侵吞大局部推廣款的目标,何銘傑和梁彬等人屢次建造子虛的民事訴訟,最終将推廣款中的2800多萬元以間接分配和僞造捏造民事訴訟等方式分配給了本屬于一般債務人的李振剛,支持其獲取巨額非法利益。法律文書.
廣州市檢察院根據省檢察院指定,于2010年8月11日對梁彬以民事枉法裁判罪立案偵查。同年12月20日以其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納賄、巨額财富源泉不明罪偵查終結,移送起訴。
團夥“保護傘”
廣州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列的李振剛“保護傘”共有7人,包括:茂港區法院院長嚴得、茂港公安分局局長楊強、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隊長程彬、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二大隊大隊長黃永華、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李永才、茂港區法院民二庭庭長何銘傑、茂港區法院推廣局書記員梁彬。
溺職侵權案3年辦了226人
●相關消息
筆者昨日從廣州市國民檢察院得悉,2008年至2011年5月,廣州市檢察機關反溺職部門共立案偵查溺職侵權犯法案件195件226人,友益文書.其中重、特大案件53人、要案47人,爲國度挽回經濟吃虧1.5億餘元。該院表示,遵守高檢院的同一安置,從2011年至2013年,全國檢察機關要張開查辦危害民生民利溺職侵權犯法的專項事情,友益文書.将會合查辦告急毀壞生态環境、危害國民民衆經濟利益、傷害公民人身權利、危害司法公正等溺職侵權犯法案件。并從中獲取了高達80多萬元的非法利益.
據悉,2008年至2011年5月,廣州市檢察機關反溺職部門共立案偵查溺職侵權犯法案件195件226人,立案偵查人數年均飛騰40%。其中立案偵查重、特大案件53人,占立案總數的23%;立案偵查要案47人,占立案總數的21%。爲國度挽回經濟吃虧1.5億餘元。
據該院暴露,近3年來,廣州市重點查辦了危害動力資源和生态環境溺職侵權犯法、涉農溺職犯法、工程創立規模職務犯法以及危害民生民利溺職侵權犯法等規模,共立案查辦溺職侵權犯法案件78件92人,判袂占立案總數的45%和46%。如查辦的黃埔區疆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局長夏鳴放等3人濫權違規發放房地産權證,招緻國度遭遇3000多萬元巨大經濟吃虧案件。同時,立案偵查行政執法人員濫用職權、溺職侵權案件118人,占立案總人數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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