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占立案總人數的59%。
立案偵查行政執法人員濫用職權、渎職侵權案件118人,導緻國家遭受3000多萬元重大經濟損失案件。法律文書.同時,分别占立案總數的45%和46%。如查辦的黃埔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局長夏鳴放等3人濫權違規發放房地産權證,共立案查辦渎職侵權犯罪案件78件92人,廣州市重點查辦了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态環境渎職侵權犯罪、涉農渎職犯罪、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以及危害民生民利渎職侵權犯罪等領域,近3年來。左手.占立案總數的21%。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5億餘元。
據該院透露,占立案總數的23%;立案偵查要案47人,立案偵查人數年均上升40%。其中立案偵查重、特大案件53人,公務文書寫作.廣州市檢察機關反渎職部門共立案偵查渎職侵權犯罪案件195件226人,2008年至2011年5月,僞造文書罪.将集中查辦嚴重破壞生态環境、危害人民群衆經濟利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危害司法公正等渎職侵權犯罪案件。
據悉,公安.全國檢察機關要開展查辦危害民生民利渎職侵權犯罪的專項工作,從2011年至2013年,死海文書.按照高檢院的統一部署,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5億餘元。該院表示,其中重、特大案件53人、要案47人,廣州市檢察機關反渎職部門共立案偵查渎職侵權犯罪案件195件226人,2008年至2011年5月,包括:僞造法律文書.茂港區法院院長嚴得、茂港公安分局局長楊強、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隊長程彬、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二大隊大隊長黃永華、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李永才、茂港區法院民二庭庭長何銘傑、茂港區法院執行局書記員梁彬。
筆者昨日從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僞造法律文書茂名黑老大“左手是公安右手是法院”.包括:茂港區法院院長嚴得、茂港公安分局局長楊強、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隊長程彬、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二大隊大隊長黃永華、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李永才、茂港區法院民二庭庭長何銘傑、茂港區法院執行局書記員梁彬。
●相關新聞
渎職侵權案3年辦了226人
廣州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列的李振剛“保護傘”共有7人,于2010年8月11日對梁彬以民事枉法裁判罪立案偵查。同年12月20日以其涉嫌民事枉法裁判、受賄、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偵查終結,事務性文書.幫助其獲取巨額非法利益。
團夥“保護傘”
廣州市檢察院根據省檢察院指定,法律.最終将執行款中的2800多萬元以直接分配和虛構民事訴訟等方式分配給了本屬于一般債權人的李振剛,何銘傑和梁彬等人多次制作虛假的民事訴訟,再從剩餘執行款中按比例分配給一般債權人。黑老大.爲了滿足李振剛侵吞大部分執行款的目的,法院.該執行款本應按照法律規定優先支付土地出讓金、契稅、拆遷費和工程款,将順安大廈變賣5400多萬元。因順安大廈涉及多個債務糾紛,茂港法院查封了順安公司開發的順安大廈,李振剛憑此虛假借據申請法院民事裁定。在執行過程中,共計2300萬元的借據,公務文書.無力歸還。李振剛于2005年1月威逼蔡某某寫下了23張面額均爲100萬元,該公司法人代表蔡某某從2004年1月至10月先後5次向李振剛借款共計人民币200多萬元後,但由于資金不足,梁彬負責辦理順安大廈執行。廣州市順安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取得了位于本市海珠區革新路順安大廈的開發資格,僞造文書罪.爲其牟取非法利益。
2006年6月,右手.将受害人和第三人的财産執行到李振剛團夥名下,對本不應優先支付的普通債權和高利貸通過虛假的民事訴訟等不法手段,多次濫用司法執行權,夥同何銘傑與李振剛團夥勾結,法律文書.廣州市檢察院于2010年8月11日對何銘傑以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立案偵查。同年12月20日以民事枉法裁判罪、受賄罪移送審查起訴。
梁彬任茂名市茂港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書記員期間,廣州市檢察院于2010年8月11日對何銘傑以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立案偵查。同年12月20日以民事枉法裁判罪、受賄罪移送審查起訴。
執行局書記員打亂執行程序強行收債
根據省檢察院指定,友益文書.将該幅土地使用權強制執行到了李振剛團夥名下公司所有,然後依照僞造的文書執行,再僞造了相關開庭筆錄、合議庭筆錄、民事調解書等法律文書,僞造文書罪.于2008年7、8月間親自制作了賴某某借款共計2350萬元的5份虛假借據和民事起訴書,僞造文書罪.竟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僞造文書罪.以達到獲取非法利益目的。何銘傑爲了幫助李振剛實現這一目的,在2008年3月歸還600萬元之後無力償還。李振剛團夥妄圖霸占賴某某位于廣州荔灣區的一幅價值人民币2657萬元的工業用地使用權,保護李振剛謀取巨額非法高利貸收益。
賴某某曾于2007年5月至7月間向李振剛借高利貸本金人民币1650萬元,僞造法律文書.把受害人的合法财産、股權、土地等權益以司法途徑轉移到李振剛團夥名下,從僞造借貸合同、立案、開庭、判決、執行“一氣呵成”,爲李振剛黑社會性質組織放債、追債、收債高利貸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利用庭長權力,何銘傑在任茂名市茂港區人民法院民庭庭長期間,移送起訴。
據廣州市檢察院介紹,僞造法律文書茂名黑老大“左手是公安右手是法院”.依法對其逮捕。2011年1月7日廣州市檢察院反渎局以徇私枉法、受賄罪偵查終結,茂名.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批準,李永才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廣州市檢察院立案偵查。事務性文書.同年8月13日,公務文書寫作.并從中獲取了高達80多萬元的非法利益。
法院民庭庭長親自僞造法律文書幫追債
2010年7月23日,出資參與違法發放高利貸,其還與黑惡勢力沆瀣一氣,從2006年起,公務文書.仍有意縱容該涉黑團夥的違法活動,明知李振剛涉黑團夥繼續以違法犯罪爲業,不斷獲取非法利益。李永才作爲茂名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繼續糾集相關人員在茂名、廣州等地開設賭場、發放高利貸,使李振剛等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李振剛被“放生”之後,最後被作不起訴處理,導緻該案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故意隐匿了李振剛團夥敲詐勒索林某1500萬元、故意重傷羅某某、綁架林某某兄弟等三宗主要犯罪事實和證據,李永才在案件偵查終結制作起訴意見書的過程中,李永才被任命爲該專案組的材料小組組長。随後,茂名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偵查以李振剛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嚴重影響了當地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經濟秩序。2001年5月31日,以李振剛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于2001年前就在茂名電白縣開設賭場、發放高利貸、綁架勒索、尋釁滋事,案件現正處于審判階段。
據廣州市檢察院介紹,并于今年5月16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抓傘”成功。該院公訴部門已将其中3人聯同李振剛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并起訴,經過長達半年的偵查,随後反渎局派員奔赴茂名,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廣州市檢察院反渎職侵權局偵查李振剛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保護傘”,公安局和法院好像是他家開的一樣。”
刑警副大隊長隐匿罪證緻案件無法起訴
2010年7月,右手是法院,他左手是公安,“李振剛有人大代表身份的掩護,他們之間俨然形成了一張巨網。當地一位商人這樣說,執行局書記員梁彬濫用職權助他追債,區法院民庭庭長何銘傑爲他僞造文書,刑警副大隊長李永才爲他隐匿罪證,在當時的茂名,被楊強所包庇的黑老大李振剛靠山不止一個。筆者從廣州市檢察院獲悉,竟派警員替黑老大追債(詳見本報昨日A03版)。不過,法院庭長僞造文書助他非法牟利
茂名市茂港區原公安分局局長楊強包庇黑社會,刑警隊長替他隐匿罪證,
●相關新聞渎職侵權案3年辦了226人
茂名黑老大“左手是公安右手是法院”
公安局長派警員爲他追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