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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清楚與适用
——解讀最高院【2009】民立他字第42号複函
文/餘香成
■題目提出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自2006年7月1日施行以來,其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所章程的“資産失掉”系狹義的精神性資産失掉,還是狹義的财物損毀,平素是司法實踐中涉交強險案件的争議題目,2009年10月20日最高公民法院究竟?結果給出了明确的說法。
■争議主見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章程:“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門路交通事故,造成受益人的資産失掉,安全人不經受賠償責任。”該款所指“資産失掉”應該如何清楚?
【主見1】:僅指狹義的财物損毀,不包括人身傷亡。
根據《條例》第二十一條:贍養費是什麽.“被安全機動車發生門路交通事故造本錢車人員、被安全人以外的受益人人身傷亡、資産失掉的,由安全公司依法在交強險責任限額限度内予以賠償。”第二十三條:“交強險在全國限度内實行同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爲升天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資産失掉賠償限額以及被安全人在門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條例》第二十二條所指的“資産失掉”與上述“人身傷亡、資産失掉”、“資産失掉賠償限額”所提及的“資産失掉”系同一概念,僅指與人身傷亡絕對應的财物損毀,不包括 “喪葬費”、“升天賠償金”、“殘疾賠償金” 等其别人身傷亡所緻的經濟失掉。
【主見2】:指狹義的與心靈魂魄妨礙絕對應的精神性資産失掉,包括人身傷亡。
根據《最高公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妨礙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題目的闡明》(法釋[2003]20号)第一條:“因生命、壯健、身體遭遇侵擾進犯,賠償權益人起訴籲請賠償職守人賠償資産失掉和心靈魂魄妨礙的,公民法院應予受理。”第三十一條:“公民法院該當服從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以及本闡明第二條的章程,确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各項資産失掉的現實賠償金額。第二十二.前款确定的精神妨礙賠償金與服從第十八條第一款章程确定的心靈魂魄妨礙緻意欣慰金,原則上該當一次性給付。”該司法闡明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判袂章程的是“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夥食補助費”、“養分費”、“殘疾賠償金”、“殘疾扶助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升天賠償金”等11項賠償項目,據此,可能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章程的“資産失掉”清楚爲該司法闡明第三十三條所指的“各項資産失掉的現實賠償金額”,即“精神妨礙賠償金”。《條例》第22條所指“資産失掉”與該司法闡明章程的“資産失掉”、“精神妨礙賠償金”的含義相似,是指與心靈魂魄妨礙絕對應的狹義上的資産失掉,包括因人身傷亡發生的各項經濟失掉,如喪葬費、升天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等。
■高院複函
2009年10月20日,最高公民法院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章程的“受益人的資産失掉”作出闡明,現将原文摘錄如下:
最高公民法院
【2009】民立他字第42号
安徽省初級公民法院:
你院二○○九年五月十九日報請的(2008)皖民申字第0440号《關于如何清楚和适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請示》收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理解.經研究,回答如下:
應許你院審訊委員會的多數人意見。
此複。
二OO九年十月二十日
■複函由來
2009 年5月19日,安徽省初級公民法院在受理被安全人因醉酒駕駛交強險二審拒賠請求再審案件時,本院審訊委員會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的清楚發生了兩種截然相同的意見,其中将“受益人的資産失掉”清楚爲狹義的财物損毀意見占支流,而将“資産失掉”清楚爲狹義的精神性資産失掉的占多數。爲小心起見,安徽省初級公民法院爲此向最高公民法院請示,現将請示原文摘錄如下:
關于如何清楚和适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請示
【2008】皖民申字第0440号
最高公民法院:
本院在處分請求再審人董家玲與被請求人中國平安資産安全股份無限公司阜陽中間支公司資産安全合同纏繞一案時,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的清楚和适用發生分歧。現将相關景況敷陳如下:理解.
一、案件由來與審理經過
董家玲與中國平安資産安全股份無限公司阜陽中間支公司(簡稱平保阜陽公司)安全合同纏繞案,阜南縣公民法院于2007年9月11日作出(2007)南民一初字第1238号民事判決。平保阜陽公司不服,提出上訴。阜陽市中級公民法院2007年12月 7日作出的(2007)阜民二終字第120号民事判決,贍養費起訴狀.董家玲不服,于2008年9月24日向本院提出再審請求。本院立案受理并依法組成合議庭檢察。
二、當事人根本景況
請求再審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董家玲,女,1973年9月17日降生,漢族,贍養費是什麽.安徽省阜南縣人,市民,住阜南縣城關鎮苗寺家族院。
被請求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中國平安資産安全股份無限公司阜陽中間支公司。住所地阜陽市清河東路241号。
法定代表人:王躍華,經理。
三、原判景況
阜南縣公民法院認定:2006年12月26日,董家玲與平保阜陽公司締結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合同,爲其一共的皖K号松花江中型客車投保了交強險,安全時刻自2006年12月27日起至2007年12月26日止。贍養費計算标準.2007年1月 26日,孫世峰駕駛該車,将行人曹慶玲撞傷緻死并逃離現場。公安交通部門認定,孫世峰醉酒後駕駛以緻發生交通事故并駕車逃逸,應經受事故的全部責任,死者曹慶玲無責任。後董家玲及駕駛員孫世峰與受益人曹慶玲的至親屬達成民事賠償協議,聯合賠償升天賠償金、喪葬費、撫養費等合計11萬元,已實行告竣。阜南縣公民法院創造了刑事附帶民事協調書對上述協議予以确認。2007年6月11日,阜南縣公民法院以交通惹禍罪判處孫世峰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後董家玲以平保阜陽公司斷絕理賠爲由提起訴訟,籲請判令賠付交強險理賠款元。
該院以爲:原、原告訂立的機動車交通事故逼迫安全合同不違背法律章程,應爲有用,贍養費是什麽.兩邊均應服從合同的商定實行各自的權益職守。孫世峰醉酒後駕駛安全車輛在安全期限内發生交通事故緻人升天,且公安交通部門認定其車輛負事故全部責任、受益人無責任,依照《機動車交通事故逼迫安全條例》(簡稱《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安全機動車發生門路交通事故造本錢車人員、被安全人以外的受益人人身傷亡、資産失掉的,由安全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責任限額限度内予以賠償……”的章程,平保阜陽公司應賠償因受益人升天所造成的失掉,贍養費是什麽.即升天賠償金 元。經公民法院協調,原告已賠償了受益人至親屬包括升天賠償限額元在内一共失掉,該到底訴辯兩邊均無異議。根據《條例》第三十一條“安全公司可能向被安全人賠償安全金,也可能間接向受益人賠償安全金”的章程,原告有權向原告索賠。雖原告辯稱原告駕駛員醉酒發生交通事故不屬于逼迫安全賠償限度,但《條例》第二十二條章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贍養費起訴狀.安全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限額限度内墊付調停費用,并有權向緻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獲得駕駛資曆大概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門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益人資産失掉,安全公司不經受責任。”因而,在醉酒駕駛景況下,安全公司在交強險中的免賠限度僅限于資産失掉,不包括造成受益人升天、傷殘時的升天、傷殘賠償金。《中華公民共和國安全法》第三十一條章程:“對待安全合同的條款,安全人與投保人,贍養費計算标準.被安全人和受益人發生争議時,公民法院大概仲裁機關應作出有益于被安全人和受益人的闡明。”據此,阜南縣公民法院判決平保阜陽公司給付董家玲升天賠償金元。平保阜陽公司不服,提出上訴。
阜陽市中級公民法院二審以爲:本案的焦點題目是在投保交強險後,醉酒駕車緻本車人員、被安全人以外的受益人升天,安全公司能否應該賠償受益人升天賠償金。二十二.根據《條例》第二十二條章程,對待醉酒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安全公司僅應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責任限額限度内墊付調停費用,而不包括其他費用,并且在墊付後還有權向緻害人追償。該章程實質上是安全公司免除經受安全責任的章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理解.墊付調停時刻的醫療費僅是爲了能及時救助受益人,在受益人脫離危險以還,安全公司不經受其他責任,此在作爲合同組成部門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款》第九條亦有明确章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款》系保監會制定發布作爲執行交強險的合座依據,保監會系國務院直屬機構,其所發布的條款作爲安全合同的組成部門,理應予以遵守。所以,本案中車主在經受責任後無權向安全公司主張索賠。原判适用法律不當,應予矯正。阜陽市中級公民法院依照《中華公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章程,贍養費計算标準.判決撤銷阜南縣公民法院一審訊決,采納董家玲的訴訟籲請。
四、請求人董家玲請求再審的理由
董家玲請求再審稱:原判适用法律過錯。1、原判誤解了《條例》第二十二條的立法本意。該條第二款僅章程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益人的資産失掉安全公司不經受賠償責任,并未章程對受益人的人身妨礙失掉安全公司不經受賠償責任。2、原判适用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款》的出力不及國務院頒發的《條例》。依據《中華公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的章程,籲請對本案實行再審。
五、本院審委會意見
案經審委會商議-釀成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以爲:原判适用法律過錯。董家玲的再審請求适合《中華公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章程的情形,依法應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審;再審時刻,中止原判決的執行。理由是:
1、《中華公民共和國門路交通安然法》第七十六條關于“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資産失掉的,由安全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逼迫安全責任限額限度内予以賠償”的章程,交通事故贍養費.明确了安全公司應對安全事故經受無過失賠償責任,即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緻第三人人身傷亡及資産失掉的,安全人應在責任限額内予以賠償。美國離婚贍養費.
2、《條例》第二十二條就醉酒駕車等情形的免賠限度作出了限制性章程。該條第一款章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限額限度内墊付調停費用,并有權向緻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獲得駕駛資曆大概醉酒的……;”第二款章程:“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門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益人資産失掉,安全公司不經受責任。”從《條例》第二十一條章程的人身傷亡、資産失掉兩種情形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中的“資産失掉”隻應作限制性清楚,不應包括升天傷殘賠償金等項目。因而,本案中安全公司對受益人的資産失掉依法不經受賠償責任,交通事故.但不能免除其支撥受益人的升天賠償金的法定職守。
3、《條例》系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保監會制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款》第九條與《條例》相關條款發生法律龃龉,應以《條例》爲處理依據。第二.
第二種意見以爲:原判适用法律切确。董家玲的再審請求不适合《中華公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的章程,依法應裁定采納其再審請求。理由是:
1、對《條例》第二十二條中的“資産失掉”應作狹義清楚。從《最高公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妨礙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題目的闡明》第一條 “因生命、壯健、身體遭遇侵擾進犯,賠償權益人起訴籲請賠償職守人賠償資産失掉和心靈魂魄妨礙的,公民法院應予受理”的章程來看,“資産失掉”系指與心靈魂魄妨礙絕對應的狹義上的資産失掉,因而,《條例》第二十二條的免賠限度包括因人身傷亡發生的各項經濟失掉,如傷殘賠償金、升天賠償金等。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款》第九條章程:“被安全車輛在本條(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受益人受傷需調停的,安全人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出具的調停費用清單後,離婚贍養費.服從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度根本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内墊付。被安全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安全人在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内墊付。對待其他失掉和費用,安全人不負墊付和賠償。贍養費起訴狀.(一)駕駛人未獲得駕駛資曆的;(二)駕駛人醉酒的;對待墊付的調停費用,安全人有權向緻害人追償。”本案中,駕駛人醉酒駕車緻人升天,安全公司對受益人的升天賠償金依法不予理賠。
審委會傾向性意見:應許第一種意見,請示最高法院。
安徽省初級公民法院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在收到最高公民法院回答文件後,2009年12月10日,安徽省初級公民法院下發了《關于如何清楚和适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的通知》(皖高法【2009】371号),贍養費計算标準.現将全文摘錄如下:
安徽省初級公民法院
皖高法【2009】371号
關于如何清楚和适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的通知
各中級公民法院、縣(區、市)基層公民法院:
本院在檢察請求再審人董家玲與被請求人中國平安資産安全股份無限公司阜陽中間支公司資産安全合同纏繞一案中,對如何清楚和适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二條釀成不應許見。贍養費标準.案經審訊委員會商議決議确定釀成兩種意見向最高公民法院請示。最高公民法院于2009年10月20日以【2009】民立他字第42号函回答我院。
根據回答心靈魂魄,對《條例》第二十二條中的“受益人的資産失掉”應作狹義的清楚,即這裏的“資産失掉”應包括因人身傷亡而造成的失掉,如傷殘賠償金、升天賠償金等。
生機在今後同類案件處理中貫徹執行上述回答心靈魂魄,确保全省法院法律适用的同一。
安徽省初級公民法院
二○○ 九年十二月十日
■複函釋解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逼迫安全條例》将交強險限額設置爲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升天傷殘賠償限額、資産失掉賠償限額三大分項賠償限額,從而誤導了人們對《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章程的“受益人的資産失掉”清楚,以爲該款的“資産失掉”就是“資産失掉賠償限額”的“資産失掉”,應作狹義的清楚,即财物損毀。
到底上,由于涉交強險案件在計算人身妨礙賠償項目和金額時均應根據《最高公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妨礙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題目的闡明》(下稱《人身妨礙賠償司法闡明》)确定,故《條例》第二十二條章程的“資産失掉”應作出與《人身妨礙賠償司法闡明》相關“資産失掉”的相似闡明。交通事故贍養費.即:對《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資産失掉”應作狹義清楚,其中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升天賠償金、喪葬費等各項資産失掉。這與《人身妨礙賠償司法闡明》第三十一條章程的“資産失掉”内在相相似,也與交強險屬于資産安全的實質相相似。
根據《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交通事故.發生門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益人的資産失掉,安全公司不經受賠償責任。”糾合《人身妨礙賠償司法闡明》第三十一條:“公民法院該當服從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以及本闡明第二條的章程,确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九條各項資産失掉的現實賠償金額。”交強險屬于責任安全,責任安全屬資産安全的一種,而資産安全望文生義是以資産失掉爲安全标的的安全。因而,贍養費計算标準.《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所指“資産失掉”應與《人身妨礙賠償司法闡明》第三十一條作同一清楚。2009年 10月20日最高公民法院【2009】民立他字第42号複函即采納了該種意見。
■題目商量
根據《人身妨礙賠償司法闡明》第一條:“因生命、壯健、身體遭遇侵擾進犯,賠償權益人起訴籲請賠償職守人賠償資産失掉和心靈魂魄妨礙的,公民法院應予受理。”既然《條例》第二十二條所指的“資産失掉”系狹義的精神性資産失掉,即精神妨礙賠償金,那麽對待與精神妨礙賠償金絕對應的心靈魂魄妨礙緻意欣慰金能否屬于《條例》第二十二條的免責情形?最高院對此未予闡明。
筆者以爲:對待門路交通事故人身妨礙賠償纏繞案件而言,心靈魂魄妨礙賠償必需仰仗于精神妨礙賠償。理由是:《人身妨礙賠償司法闡明》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以及《心靈魂魄妨礙賠償司法闡明》第六條:“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心靈魂魄妨礙的訴訟籲請,訴訟終結後又基于同一侵權到底另行起訴籲請賠償心靈魂魄妨礙的,公民法院不予受理”。贍養費起訴狀.以上條文可能得出人身妨礙賠償案件中,心靈魂魄妨礙緻意欣慰金必需仰仗于精神妨礙賠償金,而不得在精神妨礙賠償金獲賠後,另行提起心靈魂魄妨礙賠償。心靈魂魄妨礙緻意欣慰金該當在精神妨礙賠償金确定的基礎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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