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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政府不要說養幾輛車,就是僅發工資也早已破産。正是“社會侍奉費”“侍奉”了他們。
假使以全國的每年新增1500萬重生人口計算,爲了到達1.8的最佳生育率,除去法定的1.2合法人口(1.38減去15%左右不孕丁克等),必要總降生兒童的三分之一交納“社會侍奉費”,也就是高達500萬的兒童要交納罰款。不能.以全國均勻每胎次一萬元計算,全國共可征收500億。但這還不是一齊,二胎的合法準生證也是必要交費智力執掌的。離婚贍養費.通常上司原則是500元左右,離婚贍養費标準.但到了上面,沒有兩千元是辦不了的。這又是百十來億。離婚贍養費标準.至于一胎準生證的免費、其它灰色受害則不予研商。
以上是現行生育政策的部門收益,我們再來剖析全面放開二胎的部門收益:假使全面放開二胎,生育二胎就是合法該當的,不單是本身的事,也是爲國度的人口可繼續昌盛發财做進貢,離婚贍養費.當然不能再收“社會侍奉費”,而有了一子一女後,當然不能再收“社會撫養費”.很少有人再生第三胎。現實上這就完全斷了基層政府的财路。沒有了每年高達600億的社會侍奉費,當前的基層政府怎樣運轉?
強逼打算生育的“社會侍奉費”征收三十年來,或者從大家手裏搜走了1.8萬億公民币吧,再少計算一點,最少也有一萬多億吧。龐大的三峽工程才三千來億,當然不能再收“社會撫養費”.用嬰兒的“侍奉費”就能夠建數個三峽工程。巨額的社會侍奉費基礎被揮霍一空。不讓大家養嬰兒,卻讓他們養贓官!揮霍的不單是民脂民膏,而且是政府與大家的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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