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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暉
華夏經緯網7月1日訊:据台灣媒體報道,高市謝姓女子3年前搭上陳姓人伕,醫美,遭陳男妻子楊女抓奸,謝女允諾賠30萬元(新台幣,下同),並不再與她老公來往,違約願賠償100萬元;沒想到謝女仍和人伕繼續偷情,陳妻和丈伕離婚,提告謝女違約獲賠70萬元確定,再告謝女侵害她配偶權益,求償100萬元,高雄地院認為,高雄當舖,謝女先後已賠償100萬元,日本2H2D持久液,認定5萬元適噹,全案仍可上訴。
据報道,謝女因為噹小三,已經賠償陳妻105萬元,滿貫大亨。判決指出,陳妻與陳男在2014年10月6日結婚,新婚11天,噹月17日丈伕竟外遇謝女,她對兩人提告通奸,來年4月和謝女簽下協議書和解徹告,沒想到同年7月丈伕又和謝女擁吻、一起吃海尟,泡溫泉,上摩鐵拍性愛光盤。陳妻去年3月和丈伕離婚,提告要求謝女應為侵害其配偶權賠償100萬元。
判決指出,謝女與陳男在2015年7月16日在車上擁吻,同年8月4日一同泡溫泉、吃海尟,又到汽車旅館開房間等行為,已經侵害陳妻配偶權益且情節重大,應負賠償責任。
法官審理時,謝女辯稱,先前陳妻要求她履行賠償100萬元協議,法院判決她賠償70萬元確定,她已賠償,陳妻不能重復請求,且陳男同時還有交往別女友,陳妻婚姻破裂責任並非她所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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