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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黃建華
2010年5月10日
更爲離奇的僞證是袁登中、張日高的兩份證言,由此充分證明淮楚檢反渎詢[2007]65号詢問通知書,②、淮楚檢反渎詢[2007]65号詢問通知書載明的接受詢.海事處有備案的證書副本(海事處已出具證明和副本複印件經一審庭審質證),公務文書.該事實省局船檢網站有網絡記錄,一直忙到中午下班,黃建華正在對淮安市裕源航運有限公司0660号、0848号兩條駁船進行檢驗、發證,法律文書.2007年4月2日9時,而實際事實是,是2007年4月20日之後僞造的僞證。
③、淮楚檢反渎詢[2007]65号詢問通知書載明傳詢黃建華的時間是2007年4月2日9時,②、淮楚檢反渎詢[2007]65号詢問通知書載明的接受詢.由此充分證明淮楚檢反渎詢[2007]65号詢問通知書,接受.沒有被詢問人在刮改處按手印确認,有嚴重的刀具刮改痕迹,是2007年4月20日之後僞造的僞證。
②、淮楚檢反渎詢[2007]65号詢問通知書載明的接受詢問時間“4月2日”4個字,友益文書.淮楚檢反渎詢[2007]65号詢問通知書,公務文書.由此充分證明,開出的時間卻反而是2007年4月20日,通知.而淮楚檢反渎詢[2007]53号詢問通知書,友益文書.開出的時間是2007年4月2日,僞造事實和證據如下:
①、淮楚檢反渎詢[2007]65号詢問通知書,僞造了一份2007年4月2日淮楚檢反渎詢[2007]65号詢問通知書,張壽祥等人在2007年4月20日之後,逼迫根本沒有審核審批職責的黃建華充當替罪羊。爲了掩蓋三班四倒、連續74小時刑訊逼供、制造僞證、加害無辜、包庇犯罪的犯罪事實,實施三班四倒、連續74小時刑訊逼供,将現場監督拆解人員黃建華帶到楚州郵電賓館108室,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續,于2007年4月2日15時,明顯涉嫌内外勾結、共同作假、冒領政府補貼。江蘇省淮安市楚州區檢察院張壽祥等人,簽暑同意、加蓋公章、上報市、省船型辦批準假冒挂槳機船拆解、批準假冒所有人周永華、王學禮冒領政府補貼.50元的責任人是王學禮、常連生,審核認定假冒所有人及假冒挂槳機船符合拆解領取政府補貼條件,明确規定了審核審批職責是玩忽職守罪構成要件預定的法律因果關系。《鋼質挂槳機船拆解檔案》明确記載,誰負責’的原則”,江蘇省船型辦明文規定“必須堅持‘先審批、後開工’和‘誰審核、誰審批,檢察人員瘋狂僞證、僞造司法文書證明了什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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